重讀,除了怕讀到不好的書,本身也很適合治癒。
看舊電影,看一齣看過的戲,知道結局的鋪排,這種狀態很是能夠治癒。
正如佛洛伊德所說,小朋友很喜歡看一卷線軸,丟出去后又捲回來...
這種不斷重複的狀態,大概就是一種心理上的補償。
重讀,也是一種對過去的保證,讓人感覺到了秩序,正如丟出去了的線球重新回到跟前。
失戀有時就是一種失序的狀態,是無法重複。
想重複,那人拒絕你,不讓你重複,於是我們想找東西重複,把選擇權回到自己手上。
讀書,有時不是為了思考偉大的東西,只是想時間容易過,那一刻的要求比平時簡單得多。
失戀時讀書,短篇最好,儘管集中精神的能耐不及平時,讀完卻容易有滿足感。
「最美麗長髮未留在我手,我也開心飲過酒」
重讀,就是要確保好看,還要是你不記得,然後又可以重讀的雙重價值。
村上春樹《聽風的歌》,每問起身邊人,沒有人不認識,卻也沒有人記得起劇情。
這故事不值一提,很簡單:主角放暑假回到故鄉,與朋友老鼠和傑每天喝酒。到了故事中段,在酒吧遇上喝醉的女生,拍拖兩個禮拜后,暑假完結,故事也完結。
淡淡然,但卻讓人繼續讀下去。在失戀那種失序的狀態下,翻兩頁,停下,又可以再拾起讀兩頁。
一個只遇見一次的人,我們稱之為認得,知道,也許就這樣失去理智地愛上他;
一本只讀過一次的書,我們稱之為開始。
每次我們重讀一本書,這本書就與從前不同,而我們也與從前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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